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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平安保险之前已经告知做了假体,保险买了6年,近期做了甲状腺癌切除,平安保险重大疾病险可以理赔吗

提问: 一千万次别离 分类:健康告知

优质回答

学霸说保险-权颖

学霸说保险,专注保险测评!建议你在购买保险前,仔细看好健康告知。我将健康告知的小技巧整理在这里了,需要的可以看看:

健康告知是保险公司对投保的客户的一个健康调查,是保险合同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健康告知直接影响了你是否能够购买保险,保障内容是否有效等问题,不同的保险公司对健康情况有不同的要求,询问的内容也不同。

要是你在购买保险时没有按照事实填写,情节不严重时,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充健康情况,保障还是能够继续有效的。

假如情况比较严峻,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理赔,并终止合同的。

目前国内的健康告知都可以按照这三点来答:问什么答什么;不问不答;想清楚再答。身体或多或少有些小毛病的朋友,建议你在购买保险前仔细阅读一下这篇文章:

目前健康告知审核的方式有智能核保和人工核保,二选一。

如果智能核保没有通过就去人工核保因为人工核保的评估跟精准,对复杂问题的结论也更为详细假如人工核保也不能通过,那就只能去购买那些对健康要求没那么严格的保险产品了,这里是一些对健康要求没那么高的产品,需要可以收藏:

爱心小贴士

1、请不要在准备投保前去体检你只需要把你知道的如实回答就可以了。

2、有误诊经历的朋友,一定要告知保险公司,这个是会影响你的保险内容的。

以上就是我对 "买平安保险之前已经告知做了假体,保险买了6年,近期做了甲状腺癌切除,平安保险重大疾病险可以理赔吗"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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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视频:买平安保险之前已经告知做了假体,保险买了6年,近期做了甲状腺癌切除,平安保险重大疾病险可以理赔吗

  • 李兰
    建议告诉你的业务员或到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 一般来说,陈旧性肺结核不会影响保单有效性
  • dankin
    不需要
  • 李立臣
    人寿最近的经营不太好,分红也负利率增长!
  • 海霞
    我国保险法实行“询问告知”的原则,即投保人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而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没有义务告知;保险人没有询问到的问题,投保人不告知不构成对告知义务的违反。 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如实告知”。 该条款明确了我国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前提是保险人对有关情况的询问,即我国采纳的是询问告知主义,也就是我国遵循的是“询问告知”的原则。
  • 中瀚
    谁说5年就可以不如实告知的……合同上可没有这个条款…… 购买保险就是为了转移风险的,是为了能够在出事的时候能理赔的。 所以,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任何情况交代清楚。这个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责任和义务。千万不要因为一些自己的想法隐瞒什么,假如万一真因为你隐瞒的这事,对方不与理赔呢。
  • Kain
    只要是拒保,保险公司就会退回保费。不知道你在哪里办理的保险,保险产品责任是什么,那个公司的。如果是办理的是重大疾病保险,以前是否有重大疾病住院记录或者是医生诊断证明,有没有健康告知。投保有没有过犹豫期,一般是有十天犹豫期,只要没有过犹豫期,投保都是没有经济损失的。建议你打保单上的服务电话咨询。
  • 唯爱
    这个没办法的
  • 许金丽
    有影响。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保险事故后被解除合同,可以现在主动以书面方式将误填信息的情况告知保险公司,并保留好邮寄单据、送达确认信息。寄达后30天保险公司未解除,那就OK了,如果寄达后30天内保险公司解除了,那至少避免了更大损失的发生。
  • Sen yuan
    两年的不可抗辩不是这么用的 核保的时候 如果发现你没有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就算上了法庭,你也要证明你没有如实告知 奉劝不要存侥幸心理 如果真的存在未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强大的法律团队 有一百种方法 让你拿不到本不属于赔款
  • 戏子人生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的义务是如实告知,而保险人的义务是“说明”,因为保险合同采用的是保险人的格式条款。 《保险法》就保险人的说明义务规定的是主动说明主义,即该义务的履行不以投保人的询问为前提,系主动义务、积极义务。对于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所谓”提示”即”醒示”,保险人负有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投保人注意免除责任条款之存在的义务,实践中表现为以黑体字、大号字、加横线等醒目标志标示;而所谓”明确说明”即”醒意”,格式合同提供人负有就免除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在此书面方式提供的同时,要求保险人向投保人履行说明合同内容的义务。此处的说明方式并未明确是否书面,笔者认为,在说明过程中应考虑相对方的认知能力,对一般投保人和专业投保人区别对待。考虑到前者知识水平的欠缺,以书面形式说明全部合同内容为宜,而后者可以双方约定的说明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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