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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凡尔赛一号重疾险自带身故责任优劣细节

提问: 雨声 分类:凡尔赛1号自带身故责任

优质回答

学霸说保险-乐敏

人们现在买东西都很节省,都看哪个最便宜,购买保险也是如此。因此不带身故责任的纯重疾这几年是备受青睐,毕竟这种产品可以花低价获得足够的保额。

也是因为这样,前几天刚问世的自带身故保障的凡尔赛1号重疾险就有很多人抱怨:

凡尔赛1号自带身故责任,价格高了好多!

虽说凡尔赛1号各个方面的保障都做得很好,不过自身就有身故责任这也降低了产品的弹性!

到底该不该选择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凡尔赛1号这种做法合适吗?到底实不实惠?今天学姐就和大家一起探究一下。

开始分析之前,可以先看看学姐之前总结的这份好的重疾险的标准,看完就明白什么样的产品算优秀:

 

有必要买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吗?

答案毋庸置疑是有必要。

什么是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顾名思义就是说在保障期内假如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未赔付重疾的情况下),还是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通俗点说就是在购买之后收到赔付的概率是百分百。

那么有什么原因我们要买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重疾赔付是有门槛限制的,除了能够更好的安排身后事外,也能够舒缓家庭的紧张感。

接下来由学姐给大家进行详尽的解释说明。

  关于"确诊即赔"

了解过重疾险的朋友应该都听过那么一句话:重疾险确诊即赔。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几个病种可以做到重疾险确诊即赔的,更多的是需要达到某种状态或实施约定手术,我们把具体的病种拿来分析。

● 确诊即赔

比如咱们常说的恶性肿瘤-重度,一般就是确诊即赔:

而除了恶性肿瘤-重度,在新规规定必保的28种重疾中,严重Ⅲ度烧伤和多个肢体缺失是可以确诊即赔的,而其他疾病不行。

● 实施约定手术

第二类是需要实施约定手术了才能赔付的重疾,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主动脉手术等都在其中:

意思是说,一旦被保险人患上这类重疾,想要达到赔付标准的话,只有在实施了合同规定手术的前提下。

● 达到约定状态

第三类则包含了诸如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疾病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等,统称达到约定状态的重疾:

因此,确诊即赔的几种重疾除外,在赔付大多数重大疾病时,有一些要求需要满足,如果我们想要获得赔付,我们就要达到赔付相应的要求。

因而,假如被保险人在未达到获赔要求的情况下就已经死亡,被保险人只能在购买了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的情况下获赔。

让我再给大家举个例子解释一下:

倘若老王在40岁时意外患有了严重的有关运动神经元的大病,因呼吸肌麻痹而造成了严重的呼吸困难,在持续使用呼吸机的第五天死亡,原因是呼吸停止且抢救无效。

这也就意味着,老王是在没有达到重疾规定赔付状态的情况下去世的(需持续使用7天及以上才满足赔付条件)。

如果在此之前,他已经为自己投保了含带身故保障的凡尔赛1号重疾险,那么他可以得到相应的赔付;但如果他购买的是不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那他不会收到任何的赔付。

也许有的朋友看到这里会怀疑道:买了不含身故的重疾险,如果身患重疾却没有达到赔付标准,但只需要在保障期内,依然可以在退保之后领取赔款,倒也不至于一分钱也拿不到的情况!

学姐只觉得也没有规定说不能这样做,可是保险公司对于退保规定了了一套严格的流程:

退保人本人不但要带好身份证、保单等材料去保险公司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同时还需要再进行活体检测(眨眼、摇头等)。

让身患重疾甚至行动不便的患者去做这些,是难以去做到的。

  能够更好地安排身后事

中国大部分人都讲究“人死后入土为安”,只有死者得以好好安葬了,家眷才会认为宽心。

而随着时代和行业的发展,再加上受到石材、风水、周围环境的影响,墓地的价格越来越贵,前不久我听到新闻里播放9平米的墓地要用60万去买,说比房价涨的快也好不夸张!

倘若我们买了带身故保障重疾险,就能够更好的解决身后事,也间接缓解了子女的经济负担。

总体来说,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实用性很强,虽然价格上会贵一点,如果全面考虑,真的一点也不亏。

为什么会有上述的讲法呢?其实就是因为每个人都会有死去的一天。买带身故的重疾险非常有益,在身故后除了自己交的基本保费外还有额外的赔付金额,真的算是很不错了!

凡尔赛1号的身故保障如何?

简易分析一下购买带身故保障的重疾险的原因,我们来认真的看看凡尔赛1号在身故保障方面有什么优点:

可以看到,无论是选择保定期还是保终身,凡尔赛1号重疾险其中的身故保障真的很值得购买。

其终身版也细分成两种身故方案,消费者可以在自己的预算范围内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性价比非常高。

更重要的是终身版凡尔赛1号选择身故赔已交保费还有一个很大的长处,假使被保险人契合豁免机制,把被豁免的保险费看作已交纳,若之后不幸的身故也不用担心赔付的钱不多。

为什么学姐认为这是高明之处呢?学姐就来简单分析一下:

比如老王在31岁时,以5700元的年交保费获得了一份30万保额的凡尔赛1号,同时得到了保终身(身故赔已交保费)和不附加可选责任的保障。

老王35岁了,不幸首次得了轻症,老王得到的赔付是13.5万元,由于达到了豁免条件,此时他实际已缴纳的保费为2.85万元。

老王51岁时,不幸发生意外并身故,凡尔赛1号会对老王进行身故赔付,老王得到的赔偿金是11.4万元。

看到这里,很多读者朋友就会觉得奇怪了:老王5年间实际已交保费只有2.85万元,是因为他在35岁触发豁免后续保费无需再交,那照理来说身故后只能赔付2.85万元,怎么是11.4万呢?

这就是凡尔赛1号身故赔已交保费的神奇之处,因为在触发豁免的前提下,以后豁免的保费依然在计算时看作是已交,而视为已交保费被用来在身故后进行赔付。

虽然老万实际缴纳的保费只有2.85万元,但由于在他35岁时患轻症触发豁免了,在70岁身故,那么就可以看作他已交的保费是2.85万+15年*5700元=11.4万元。

只是耗费了2.85万竟然可以在身故后获得11.4万赔付,没有什么比这更划算的了!

只是如今市面上的重疾险多半都不容纳身故赔保费,如果有的话,在被保险人身故后赔付的金额等于实际上缴纳的保费。并不可以做到凡尔赛1号那样被视为已交保费!

总而言之,大家都清楚凡尔赛1号的身故保障到底有多好了吧!

此外,凡尔赛1号还具有重疾赔付比例高(最可额外赔80%)、缴费方式灵活、健康告知宽松、高发轻中症覆盖全面等优点,我认为这一定是朋友们的绝佳之选,非常推荐!

更详细的凡尔赛1号产品测评文,可以点着下面的文章阅读:

 

那些朋友对它有误解是因为等待期的话,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再跟大家强调一遍:

以上就是我对 "同方凡尔赛一号重疾险自带身故责任优劣细节"的图文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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